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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余垃圾清运合同(热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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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余垃圾清运合同(热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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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余垃圾清运合同 第1篇

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1.结合实际按标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要求各出入口或相对明显位置设置“四分类”垃圾投放点,配置红(有害垃圾)、灰(其他垃圾)、蓝(可回收物)、绿(厨余垃圾)240升垃圾收集容器。

2.结合住户上下班时间,定时定点集中投放。

3.设置1处与垃圾清运车对接的桶装收集点。

4.设置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

5.视实际情况设置可回收物积分兑换点,定时定点兑换。

6.可与垃圾收集容器搭配设置宣传栏,在路边、花坛内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宣传牌,在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标语。

7.每户发放《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三)学校。

1.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高等院校各校区应在出入口或相对明显位置设置“四分类”垃圾投放点,配置红(有害垃圾)、灰(其他垃圾)、蓝(可回收物)、绿(厨余垃圾)4色240升垃圾收集容器。

2.设置1处与垃圾清运车对接的桶装收集点。

3.小学、初中每250人配置240升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各1只,每1000人配置3只厨余垃圾收集容器;高中、高等院校每150人配置240升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各1只,每1000人配置5只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视实际情况配置。

4.每个教室、办公室配置30升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1组。

5.宿舍每层配置60升可回收物、其他垃圾1组,视实际情况配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6.设置宣传栏、宣传牌、楼道宣传画等宣传标语。

7.厕所按坑位个数配置相应15升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8.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定时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短片。

9.每个班级设置垃圾分类督导员公示牌。

(四)酒店。

1.结合实际按标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配置红(有害垃圾)、灰(其他垃圾)、蓝(可回收物)、绿(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其中,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仅设置于大堂。

2.设置1处与垃圾清运车对接的桶装收集点。

3.各楼层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客房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再增设2个有垃圾分类标识的收集袋,即: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厕所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5.餐厅设置装配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的小推车。

6.酒店大堂设置3类垃圾收集容器,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在垃圾收集容器上增设中、英、俄3种语言垃圾分类标识。

7.酒店其他区域、洗手间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8.可与垃圾收集容器搭配设置宣传栏,在酒店内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宣传牌,在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在酒店大堂摆放《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单位环境,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乙方进行清运服务。

二、甲方单位提供清运服务必备条件,自备垃圾桶(箱),摆放地点需方便乙方清运车辆作业和进出;乙方根据甲方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按排清运频次。

三、双方约定服务费_______元/月,全年_______元。

四、服务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五、签订协议之日起二十日内甲方委托银行转账付清款项。乙方收到甲方全额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开具收费凭据。

六、乙方只负责甲方单位的生活垃圾处理。甲方单位因生产原因产生的其它垃圾不在乙方服务范围内,造成环境影响的,其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责。

七、因乙方服务质量不达标,造成环境影响或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结合实际按标准配置红(有害垃圾)、灰(其他垃圾)、蓝(可回收物)、绿(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2.设置1处与垃圾清运车对接的桶装收集点。

3.机场、道路、广场、公园、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但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4.可与垃圾收集容器搭配设置宣传栏,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宣传牌,在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标语。

第三条 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参考标准:

(一)住宅小区按每30~36户设置1个投放点,配置240升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1组,每1~2幢楼房配240升可回收物收集容器1只;多层、中高层和高层住宅宜分别按每4栋、2栋和1栋的标准设置;别墅、排屋宜按服务范围实际使用人员推算设置投放点,服务半径应不超过70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按小区人口数相应配置。

(二)垃圾投放点应设置在不影响居民生活和出行的位置,宜设在道路隐蔽处或单元出入口,应设有明确标识,不可随意移动。

(三)垃圾投放点可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或建造垃圾容器间并固定,宜为公交候车亭式。

(四)垃圾投放收集点地面应硬化,且与小区道路同高。如投放点地面与小区道路出现高差,必须设置斜坡。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摆放须统一,标识朝外,桶盖合闭。

第四条 垃圾清运车对接的桶装收集点设置参考标准:

(一)在新建、扩建的居住区或旧城改建的居住区应设置垃圾收集点,除四分类垃圾收集点外,设置特殊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收集点,专门用于垃圾清运桶车对接的场地,并可用于生活垃圾分拣等活动。收集容器收集点应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

(二)分类垃圾收集容器集中收集点应按便于运输、便于收集、便于投放原则设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按要求摆放整齐、及时清洗,保持外观整洁。

(三)收集点外部应设置停车作业区域,满足垃圾收集小车、垃圾运输车的通行和方便安全作业的要求。

(四)垃圾收集容器收集点应设置完善的给排水设施,并确保通风良好。

(五)应设置公告牌,公示垃圾投放及清运时间。

第五条 特殊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设置参考标准:

原则上每个居住小区应设置1处固定的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同一社区的居住小区由于场地限制可与相邻小区联合设置临时堆放点。

(一)临时堆放点应相对隐蔽、有围挡,围挡高度不得超过米。

(二)临时堆放点地面应硬化,且与小区道路同高。

(三)临时堆放点堆放垃圾不得超过围护高度,应及时清运,确保安全。

(四)应设有告示牌,公布清运服务及责任人电话等信息。

(一)指导思想。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v^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助力佛山市争当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实现多元共治。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为引领,健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厘清部门职责,发挥园区、骨干企业支撑作用,充分发动并依靠群众,构建党政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坚持目标导向,提升治理水平。以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为目标,科学设立“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加快补齐资源化利用短板,畅通工业固体废物出路,健全回收体系,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坚持系统谋划,强化统筹联动。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固体废物治理与城市建设整体性推进,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城市和农村一体化推进,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统筹考虑、系统谋划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下的“无废城市”建设行动路线图。

坚持依法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强化法治建设,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三)试点范围和目标。

1.试点范围:佛山市全域。试点基准年为2020年,以“市级主导、市区同创”的形式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2.试点目标:围绕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四大领域及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探索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无废城市”创建,形成错落有致的“市区同创”格局,融入省“无废试验区”协同机制建设。

根据《^v^民法典合同编》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凡甲方食堂供餐时间,每天中餐的厨余垃圾,乙方都要按时到现场负责管理、清理和外运,并搞好器具及附近地面的清洁卫生,不能污染经过路面,不能用工厂食堂的器具外运厨余垃圾,保证安全通行。

二、厨余垃圾回收只限牲畜养殖使用,不做其他用途。如果在使用“厨余垃圾”过程中出现牲畜病变,与甲方无关,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保证所回收食堂“厨余垃圾”(厨余垃圾中的废油、残渣、剩菜等)不能出售给不法食品加工单位和自行加工不法食品(如地沟油等)。一经查实,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加强厂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垃圾清运安全事项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服务协议》履行期限相同,属服务协议的附件,具有与服务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乙方对整个垃圾清运、处置服务环节中的安全事项负全责。

三、乙方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作业,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刹车有效,后视镜、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要按照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工作范围、行驶路线行走,乙方清运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和指挥,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如有发现,甲方人员有权制止和处罚教育,由此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应当科学装载、合理绑扎固定,对绑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垃圾装载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标准负全部责任。

六、乙方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由乙方保管其雇佣车辆驾驶员提交的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复印件,并交甲方2份存档。

七、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驾驶员、作业人员,如更换必须通知甲方。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检查。

九、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

十、乙方因受到行政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乙方雇佣车辆及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强行解雇车辆或人员:

1.运输车辆不是公路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2.不服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的;

3.运输过程中,不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违章作业、野蛮作业,不听从甲方及装卸地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的;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6.驾驶员私自进入乙方生产现场的;

7.驾驶员违反规定,私自动用乙方厂内消防器具的;

8.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十二、乙方在履行服务协议过程中,必须确保交通安全。运输车辆、驾驶员、作业人员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三、乙方所有的车辆必须整齐有序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对于乙方停放在厂区内的任何车辆,甲方不负责车辆的安全及保护工作,乙方应自行安排看护人员和措施,由此造成的车辆被盗抢、破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四、厂内机动车辆限速10公里/小时,靠右侧通行,转弯处要停车瞭望,没有行人及其他车辆方可缓慢通过;不允许在作业区域通行;在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乙方车辆在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运输的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服务协议。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当,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取消责任车辆乃至乙方在公司范围内的业务资格。

十八、乙方任何车辆在厂区内作业,造成对甲方、乙方人员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九、乙方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厂规厂纪,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野蛮驾驶,严禁乙方人员或车辆私自进入甲方其他生产区域、天然气、淀粉粉尘危险区域内等危险区域,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十、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生产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便装进入生产区域。否则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二十二、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协议壹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

二十四、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朱仙庄矿中学垃圾能及时清运,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创造整洁、舒适的良好环境,确保参训学校的全体师生正常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垃圾清理外运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项目内容及服务地点

项目内容:朱仙庄矿中学垃圾清运服务。服务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矿中学校内

第二条:项目要求

甲方向乙方购买垃圾清运服务,乙方负责清运校内的生活垃圾。

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完成服务工作。

3.乙方负责完成甲方整个校园区域的所有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划分卫生区域及指定垃圾存放点,乙方应到指定垃圾存放点清运垃圾。 2.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负责派遣垃圾清运工作人员,负责承担甲方每天的垃圾清运工作。

2.乙方负责提供派遣的工作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不怕赃累。

3.乙方派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严格履职、文明履职。 4.乙方派遣的工作人员如在工作期间遇到突发事件或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信息,应及时上报或报警。

5.乙方负责在清运过程中所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标准: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为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为_______元。

2.支付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费的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将服务费转入乙方账户。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若同意续约,则需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九条 区人民政府、市相关部门、共青团、妇联、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应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市教育局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院校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生活垃圾分类习惯,以“小手带动大手”,促进形成父母要做好垃圾分类榜样的家庭意识。

第二十条 市环卫主管部门应当结合生活垃圾管理责任目标和任务要求,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需要聘请生活垃圾管理监督员协助监督。

区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应当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引导、督促单位和个人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工作,对于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应当予以劝告、制止。

第二十一条 市环卫主管部门应当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调查核实有关生活垃圾管理事项的举报和投诉,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 鼓励各类慈善、环保人士、社会公益组织以及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各项工作,鼓励社会各界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事业捐助资金和设施、设备。鼓励小区物业积极探索商业经营模式,利用垃圾分类设施,引进社会资金进行市场化操作。

第二十三条 船舶及海上作业设施产生的垃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

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胡拥军

1.至少设置1个“四分类”垃圾投放点,配置红(有害垃圾)、灰(其他垃圾)、蓝(可回收物)、绿(厨余垃圾)4色240升垃圾收集容器。

2.设置1处与垃圾清运车对接的桶装收集点。

3.每层设置60升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在显著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每层设置宣传海报。

5.每个办公室配置20升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桶1组。

6.有食堂的单位,每50人配置1个60升厨余垃圾收容器,不足50人的以50人计算。厕所按坑位个数配置相应15升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7.每人发放《三亚市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9.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配置不同大小垃圾收集容器。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为了切实保障高新区(滨江)的日常环境卫生,确保园区内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属区域内的垃圾进行清运,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达成协议台下:

1、甲方所产生的垃圾必须为生活垃圾;

2、甲方产生的垃圾需存放在固定的垃圾房(桶)内;

3、乙方须配备垃圾清运车一辆,清运工人两名,穿着乙方统一的工作服;

4、乙方车辆进出以及人员在甲方区域内的一切活动须严格遵守园区的.相关管理规定。

5、清运周期与时间:

每天一次,具体时间为_______

6、收费与结算:一口价每年垃圾清运费为_______元。甲方垃圾清运费每半年支付一次,生活垃圾清运计算时间从_______年_______月开始。

7、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并不在甲方和乙方清运之间形成雇佣劳动关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清运工的各种社会保险、福利及工资,亦不直接向乙方清运工支付任何费用。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执一份,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双方经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协议经双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地址:南宁市______区江路57号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地址:广西自治区_________堰塘组电话: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为确保康乐小区一期(地址:_______)业主装修期间有一个良好、安定、洁净的生活环境,便于甲方实施优质的物业管理,给业主装修期间提供便捷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康乐小区内从事搬运业务、零售建筑材料及装修垃圾清运,由此达成以下协议:

厨余垃圾清运合同 第2篇

人 民 政府 , 市 政 府直 属 各 单 位:

 《 台 州 市 餐 厨 垃 圾 管 理 办 法 》 已经 市 政 府 同 意,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 请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

 台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 2 0 1 8 年 1 2 月 2 9 曰  台 州 市餐 厨 垃圾 管 理 办 法  第一 条为 加 强 餐 厨 垃 圾 管 理,维护 城 市 市 容、  改 善 环 境 卫 生, 促 进 资 源 的 循 环 利 用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 《 浙 江 省 餐 厨 垃  圾 管 理 办 法》 和 《 台 州 市 城 市市 容 和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条 例 》 等有 关 法 律、 法规 、 规 章 , 结 合 本 市 实 际 , 制 定 本 办 法 。 第 二 条 本 市 城市 、 镇 的 建 成 区 范 围 内 餐 厨 垃 圾  的 投 放、 收 运 、 处 置 及 相 关 的 管 理 活 动 适 用 本 办 法 。

 前 款 规 定 以 外 区 域 的 餐 厨 垃 圾 投 放 、 收 运 、 处 置 可 以 按 照 本 办法进 行 管 理, 具 体 由 县 ( 市 、 区 )

人 民 政 府 确 定 。 第 三 条本 办法 所 称 餐 厨 垃 圾, 是 指 从 事 餐 饮 服 务、 集 体 供 餐 等 活 动 的 单 位 ( 含 个 体 工 商 户 , 以 下 统称 餐 厨 垃 圾 产 生 单 位)

在 生 产 经 营 过程 中 产 生 的 食 物 残 余 和 废 弃 食 用 油 脂 。

废 弃 食 用 油 脂 是 指 不 可 再 食 用 的  动 植 物 油 脂 和 各 类 油 水 混 合物 。 第 四 条 县( 市 、 区 )

人 民 政府 应 当 加 强 对 餐 厨 垃 圾 管 理 工 作 的 领 导 和 组 织协 调, 将 餐 厨 垃 圾 管 理 工 作 纳 人 政 府 工 作 范 围 。 第 五 条 市 容 环 卫 主管 部 门 负 责 餐 厨垃 圾 的 日 常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

建 立 健 全 餐 厨 垃 圾 的 日 常 监 督 管 理 制 度 和 管 理 系 统, 负 责 相 关 资质 的 许 可 审 批 及 业 务 指 导, 推动部 门 协 调 、 联动 执 法 机 制 的 完 善 , 组 织 制 定 餐 厨 垃 圾 管 理 的 地 方 性 管 理 办 法。

依 法査 处 未 经 许 可 、  未按 规 定 擅 自 进 行 餐 厨 垃 圾 投 放 、 收 运 、 处 置 的 违 法  行 为。

 发 展 和 改 革 部 门 应 当 依 法 审 核 餐 厨 垃 圾 处 置 设  施 建 设 项 目,同 时 征 求 同 级 市容 环 卫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 见; 应 当 加 强 研 究 完 善相 关 政 策 和 措 施,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积 极 推 进 餐 厨 垃 圾 资 源 化 利 用 和 无 害 化 处 理 。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依 法 査 处 餐 厨 垃 圾 处 置 专 业 服务  企 业( 以 下 简 称 处 置 企 业 )

的 环 境 违 法 行 为 。

餐饮 服 务 场 所 环 境 影 响 评 价应 当 包 括 针 对 餐 厨 垃 圾 的 环 境 污  染 防 治 相 关 措 施 。

 市 场 监 管部 门 在 核 发 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时, 应 当 告 知 餐 厨 垃 圾 产 生 单 位 将 餐 厨 垃 圾单 独 投 放、 交 由 餐 厨 垃 圾 收 运 专 业 服 务 企 业( 以 下 简 称 收 运 企 业 )

统一 收 运, 并 在食 品 安 全日 常 监 管 中 对 其落 实 情 况 进 行 检 査 , 依 法 査 处 以 餐 厨 垃 圾 为 原 料 进 行 生 产 、 加 工 食 品 的 违 法 行 为 。

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教 育 、 公 安 、 财 政 、 自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交 通 运 输、 农 业 农 村、 商 务 等 部 门 , 按 照 各自 职 责  做好 餐 厨 垃 圾 管 理 的 相 关 工 作 。 第 六 条 本 市 餐 厨 垃 圾 实 行 单 独 投 放、 统一 收 运、 集 中 处 置、 无 害 化 处 理 和 资 源 化 利 用 。

 第 七 条 本 市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设 施 专 项 规 划 应 当  包 括 餐 厨 垃 圾 治 理 的 相 关 内 容, 并 统 筹 安 排 餐 厨 垃 圾 收 运、 处 置 设 施 的 布 局 、 用 地 和 规 模 。 县 ( 市 、 区 )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根 据 市容 环 境 卫 生 设 施  专 项 规 划 组 织 建 设 餐 厨 垃 圾 运 行 体 系 和 处 置 设 施 。 第 八 条 餐 饮 服 务 行 业 协 会 应 当 加 强 行 业 自 律,  将餐 厨垃 圾 源 头 减 量、 无 害 化 管 理 和 资 源 化 利 用要 求 纳 人 行 业 自 律 规 范 和 行 业 管 理 内 容 。

 第 九 条 从 事 餐 厨 垃 圾 收 运、 处 置 专 业 服 务 活 动, 应 当 具 备 相 应 的 条 件 。 市 容 环 卫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通 过 招 标、 特 许 经 营 等 方 式 确 定收 运 企 业 和 处 置 企 业, 并 与 其 签 订 餐 厨 垃 圾 收 运 和 处 置 经 营 服 务 协议 。 市容 环 卫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将 收 运 企 业 和 处 置 企 业 的 名 称、 地 址、 服 务 范 围 、 规 模 等 信 息 向 社 会 公 开 。 5 3  

第 十 条 餐 厨 垃 圾 收 运 企 业 与 餐 厨 垃 圾 产 生 单  位 应 当 严格 执 行 餐 厨 垃 圾交 付 确 认 制 度, 及 时完 整 记 录 收 运 台 账, 每 月 向 市 容 环 卫 主 管部 门 报 送一 次。

 餐 厨 垃 圾 处 置 企 业 与 餐 厨 垃 圾 收 运 企 业 应 当 严  格 执 行 餐 厨 垃 圾 交 付 确 认 制 度, 及 时 接收餐 厨 垃 圾,  对 餐 厨 垃 圾 的 种 类 和 数 量予 以 相 互 确 认 。

 第 +—条 餐 厨 垃 圾 产 生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市容 环 卫 主 管部 门 的 要求 分 类投 放 餐 厨 垃 圾, 将其 交给 垃 圾 收 运 企 业 。

 具 有场 地 条 件 的 餐 厨 垃 圾 产 生 单位 也 可 购 置 符  合 要 求 的 设 备, 自 行 就 地 处 置 餐 厨 垃 圾 , 排 放 标 准 需 符合 环 保 要 求,残 渣 处 置必 须 明 确 去 处 或 处 置 方 法 。 自 行 处 置 的 企 业 须 到 当 地 市 容 环 卫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餐 厨 垃 圾 产 生 单 位应 当 遵 守 下 列 规定 :

 (一:

>将餐 厨 垃 圾 投放 到 固 定 的 垃 圾 容器 或 者 收  集 场 所, 保 持 餐 厨 垃 圾 收 集 容器完 好 及 周 边 环 境 的 整 洁;  ( 二 )

按照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的 规 定 设 置 油 水 分 离 器 或 隔 油 池 等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避 免 废 弃 食 用 油 脂 和 油 水 混 合 物 直 接 排 放;  ( 三 )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的 其 他 规 定 。 第 + 二 条 餐 厨 垃 圾 收 运 单位 应 当 遵 守 下 列 规  定:

 (一)

按 照环 境 卫 生 作 业 标 准 和 规 范 , 在 约 定 的 时 间 内 及时 收 运 餐 厨 垃 圾;  ( 二 )

在 收 运 餐 厨 垃 圾 后 , 按 照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路 线 将 餐 厨 垃 圾 清 运 至 处 置 企业处 置;  ( 三 :

> 密 闭 化 运 输 餐 厨 垃 圾, 并 保 持 车 况 良 好、 车  容 整 洁;  ( 四 )

建 立 餐 厨 垃 圾 收 运 台 账 制 度。

 第 + 三 条 处 置 企业 应 当 遵守 下 列 规 定 :

 (一)

按 照 要 求 配 备餐 厨 垃 圾 处 置 设 施、 设 备, 并 保 证 运 行 良 好, 环 境 整 洁 ;  ( 二 )

按 照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要 求接收 餐 厨 垃 圾 ;  ( 三)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和 技 术标 准 处 理 餐 厨 垃 圾, 对 餐 厨 垃 圾 进 行 资 源 化 利用 所 生 产 的 产 品, 应 当 用 于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用 途; 对 不 能 进行 资 源 化 利 用 的 餐 厨 垃 圾 应 当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 ( 四)

严格 遵 守 环 境 保 护 的 有 关 规定 ,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水、 废 气 、 废 渣 、 粉 尘 等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 ( 五 )

按 照 要 求 监 测 环 境 , 对 餐 厨 垃 圾 处 置 设 施 的 性 能、环 保 指 标 进 行 检 测、 评 价, 并 向 生 态 环 境 部 门 报 告 监 测、 评 价 效 果;  ( 六 )

对餐 厨 垃 圾 资 源 化 利 用 生 产 的 产 品 应 当 符 合相 关 质 量 标 准要 求;  ( 七 )

建 立 餐 厨 垃 圾 处 置 台 账 制 度 。 第 十 四 条 餐 厨 垃 圾产 生 单 位 向 收 运、 处 置 企 业 移交餐 厨 垃 圾, 收 运 企 业 应 即 时 记 录 所移 交 餐 厨 垃 圾 的 数 量 和 种 类, 双 方 应 即 时 签 字 确 认 。

 收 运 、 处 置 企 业 应 当 建 立 餐 厨 垃 圾 收 运 、 处 置 台  账, 准确 、 完整 记 录 下 列 情 况 :

收 运 餐 厨 垃 圾 的 种 类 、  数 量及 来 源; 收 运 车 辆 行 驶 记 录 ; 处 理 后 所 形 成 产 品 的 种 类、 数 量 和 流 向; 处 理 设 施 运 行 和 维 护 情 况 等 。 餐 厨 垃 圾 收 运、 处 置 企业 应 当 每 月 初 向 市 容 环 卫 主 管部 门 报 送 上 月 餐 厨 垃 圾 收 运 处 置 台 账。

 第 十 五 条 在 市容 环 卫 主 管部 门 指 导 和 监 督 下,  处 置 企 业 应 当 安 装、 使 用 在 线视 频 监 控设备 且 不 得 擅 自 拆 除、 改装 、 闲 置 或 者 损 毁 , 餐 厨 垃 圾 收 运 企业 的 收 运 车 辆 应 当 安 装 车 辆 行 驶 及 装 卸 记 录 仪。

视 频 监 控 、  车 辆 行驶 信 息应 当 接 入 智 慧 城 管 的 信 息 平 台 。 市 容 环 卫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对餐 厨 垃 圾 收 运 企 业、 处 置 企业 执 行 本 办 法 的 情 况 进 行监 督 检 査; 根据实际 工 作需 要, 可 以 向 处 置 企 业 派驻 人 员 进 行 现 场 监 督 。

 第 十 六 条 在 餐 厨 垃 圾 投放、 收 运 、 处 置 过 程 中 ,  不 得 有 下 列 行 为:

 (一)

将 餐 厨 垃 圾 裸 露 存 放;  ( 二 )

将 餐 厨 垃 圾 混 人 其 他 生 活 垃 圾 存 放 、 收 运 ;  ( 三 )

将 餐 厨 垃 圾 随 意 倾 倒 、 堆 放 或 直接 排 放 到 公 共 排 水 设 施、 河 道 、 公 厕 、 生 活 垃 圾收集 设施 等;  ( 四 )

收 运 途 中 滴 漏、 撒 落 餐 厨 垃 圾;  ( 五 )

餐 厨垃 圾 直接 饲 喂 畜 禽 ;  ( 六 )

将 餐 厨 垃 圾 或者 其 加 工 产 品 用 于 食 品 加 工 或 食 品 销 售;  ( 七 )

法 律 、 法 规、 规章规 定 的 其 他 禁 止 行 为。

 第 十 七 条 餐 厨 垃 圾 的 收 运、 处 置 实行 有 偿 服 务,餐 厨 垃 圾 产 生 单 位应 当 按 规 定 缴 纳 餐 厨 垃 圾 收 运、 处 置 有 偿 服 务 费 。

餐 厨 垃 圾 收 运 、 处 置 服 务 费 用 纳 人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费列 支, 不 足 部 分 由 所在 县 ( 市 、 区 )

 人 民 政 府 给 予 补 贴 。

 餐 厨 垃 圾 收 运、 处 置 由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的 , 具 体 办 法 另 行 确 定。

 第 十 八 条 对 违 反 本 办法 规 定 的 行 为,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都 有 权 进 行 投 诉 举 报, 市 容 环 卫 、 市 场 监 管 、 生 态 环 境 等 部 门 应 当 及 时 受 理 投 诉 举 报, 依 照 法 定 职 责 调 査 处 理 和 反 馈 情 况 。

 市容 环 卫、 市 场 监 管 、 生 态 环 境 等部 门 应 当 公 开 投 诉、 举 报 受 理 方式, 及 时 受 理、 处 理 、 反 馈 投 诉 、 举报 市裔 办 夂 蛉 玫 V f / 以  

事项, 并为 投 诉 或者 举 报 人 保 密 。

 第 + 九 条 收 运 企 业 和 处 置 企 业不 得 擅 自 停 止  餐 厨 垃 圾 收 运 、 处 置 服 务 。

 收 运 企 业 和 处 置 企 业 因 设施 检 修、 调 整 等事 由 需 要 暂 停 收 运、 处 置 的, 应 当 提 前1 5 日 报告所 在 地 市 容  环 卫 主 管部 门, 并 提 交 收 运 、 处 置 应 急处 理 方 案; 因 突  发事 由 暂 停 收 运、 处 置 的 , 应 当 即 时 报告 并 采 取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

 收 运 企 业 和 处 置 企 业 终 止 餐 厨 垃 圾 收 运、 处 置 的, 应 当 按 照 餐 厨 垃 圾 收 运 、 处 置 经 营 服 务 协 议 的 约 定 办 理 。

 市 容 环 卫 主 管 部 门 在 批 准收 运、 处 置 企 业 停 业 、  歇 业 或 停 产 检 修 前, 应 当 落 实 保 障 及 时 收 运 、 处 理 餐 厨 垃 圾 的 措 施 。

 第 二 + 条 各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监 督 管 理 制 度, 对 餐 厨 垃 圾 处 置 过程 中 执 行 本办 法 的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査。必 要 时 可 实 施 联 动 执 法 。 各 有 关 部 门 实 施 监 督 检 査 时, 有 权 采 取 下 列 措 施 :

 (―)

査 阅、 复 制 有 关 文 件 和 资 料;  ( 二 )

要 求 被 检 査 的 单位 和 个 人就 有 关 问 题 作 出 说 明;  ( 三 )

进 人 现 场 开 展 检 査 ;  ( 四 )

责 令 有 关 单 位 和 个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

 有 关 单位 和 个 人 应 当 支 持 配 合 监 督 检 査 并 提 供  工 作 方 便, 不 得 妨 碍 与 阻 挠 监 督 检 査人 员 依 法 执 行...

厨余垃圾清运合同 第3篇

1、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阐明理由,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变更、解除。未经同意变更、解除方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2、若遇法定不可抗力之情形,具体包括地震、自然灾害、战争、传染性疾病的蔓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任一方可立即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动中止。

3、若受国家政策影响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厨余垃圾清运合同 第4篇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巩固新南村的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脏、乱、差的现象,使村民生活环境美化、卫生洁化的环境之中。现经村三委会讨论决定,将本村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清运及时、彻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以下协议条款。

一、垃圾清运范围:全村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包括路边、桥边、河边、渠边、垃圾箱内、垃圾箱外以及新建垃圾箱的所有垃圾,包括村内排水沟、渠道清理出的杂草,所有垃圾必须一天清运一次,保证日产日清、垃圾中转站有记录。村进行不定时检查,如有未做到日产日清、发现未清运干净,甲方将作每天100元的扣罚款处理。

二、加强清运责任管理。如区、街道在检查时发现一处抄告单,罚款150元/处;如下次还出现类似问题抄告单,将加倍处罚,即罚款300元/处。

三、垃圾堆放地点:垃圾拖运至街道垃圾中转站及六工段街道垃圾填埋场,不得在其他地方乱倒,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乙方必须确保垃圾清运及运输的安全,甲方不负各种事故责任。

五、垃圾清运承包时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六、在区、街道每月检查或暗访中对我村的考核必须达到98分以上。如未达到此分值甲方扣罚乙方每月100元,如在96分以下则每月扣罚200元。此项罚款与第二条分别计算,并取消该月考核奖。

七、本期垃圾清运工资为月1700元,计14110元。达到98分以上每月考核奖金为300元。根据垃圾中转站的车数每车25元的补贴给乙方(包括街道补贴的10元)。

八、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经双方验收按考得分在次月底前付上季度款项。

九、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不得强调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时间清运。否则,甲方将终止协议,并拒付事先所清运垃圾工资。

十、乙方如遇个别农户的特殊垃圾时,由乙方自行与对方协商落实,甲方协助配合。

十一、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必须按各条款执行,保证本村垃圾清运顺利进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存档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厨余垃圾清运合同 第5篇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3、乙方清运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4、乙方如遇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5、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厨余垃圾清运合同 第6篇

第一篇:垃圾清运有偿服务协议书

某某街道垃圾清运有偿服务协议书

某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甲方)

某某村(居)、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某某街道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促进全街道各企业、村(居)单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街道早日进入文明卫生城市的行列,彻底改变过去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某计价〔2014〕15 号文件《关于核定某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特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服务要求,定点进行清运垃圾。

二、乙方必须落实交通方便、不影响周边群众、本单位员工及他人日常生活的地方为垃圾收集点,收集点设施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自行安排人员把本辖区范围的生活和工、副业的垃圾及废物清理到收集点由甲方转运(辖区内清理人员工资由乙方自负)。

四、甲方必须每天及时到乙方垃圾收集点清运垃圾,确保全天候清洁,建筑垃圾要另收费。

五、乙方缴纳甲方垃圾清运费 65000 元⁄年,垃圾清运费按季度支付,前三季度支付 15000 元⁄季,第四季度支付 20140 元,均在季度末或下季度初时按时支付。如乙方不按时缴纳垃圾清运费,甲方有权单方

终止协议,不予转运乙方垃圾,后果由乙方自负。

六、以上各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方不得违反。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八、服务期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止。

甲方:某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签名盖章)

乙方:某某有限公司(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2014 年 1 月 9 日

第二篇:关于清运垃圾承包的协议书

关于清运垃圾承包的协议书

甲方:新南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清运者倪金马(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巩固新南村的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脏、乱、差的现象,使村民生活环境美化、卫生洁化的环境之中。现经村三委会讨论决定,将本村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清运及时、彻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以下协议条款。

一、垃圾清运范围:全村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包括路边、桥边、河边、渠边、垃圾箱内、垃圾箱外以及新建垃圾箱的所有垃圾,包括村内排水沟、渠道清理出的杂草,所有垃圾必须一天清运一次,保证日产日清、垃圾中转站有记录。村进行不定时检查,如有未做到日产日清、发现未清运干净,甲方将作每天 100 元的扣罚款处理。

二、加强清运责任管理。如区、街道在检查时发现一处抄告单,罚款 150 元/处;如下次还出现类似问题抄告单,将加倍处罚,即罚款

300 元/处。

三、垃圾堆放地点:垃圾拖运至街道垃圾中转站及六工段街道垃圾填埋场,不得在其他地方乱倒,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乙方必须确保垃圾清运及运输的安全,甲方不负各种事故责任。

五、垃圾清运承包时间:从 2014 年 4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日止。

六、在区、街道每月检查或暗访中对我村的考核必须达到 98 分以上。如未达到此分值甲方扣罚乙方每月 100 元,如在 96 分以下则每月扣罚 200 元。此项罚款与第二条分别计算,并取消该月考核奖。

七、本期垃圾清运工资为月 1700 元,计 14110 元。达到 98 分以上每月考核奖金为 300 元。根据垃圾中转站的车数每车 25 元的补贴给乙方(包括街道补贴的 10 元)。

八、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经双方验收按考得分在次月底前付上季度款项。

九、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不得强调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时间清运。否则,甲方将终止协议,并拒付事先所清运垃圾工资。

十、乙方如遇个别农户的特殊垃圾时,由乙方自行与对方协商落实,甲方协助配合。

十一、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必须按各条款执行,保证本村垃圾清运顺利进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存档各执一份。

甲方:新南村经济合作社代表:

乙方:(签字)

2014 年 4 月 20 日

第三篇:垃圾清运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 公司

乙方:

为了创建整洁优美的景区环境,提高驻景区单位办公整体环境和卫生质量,减少二次污染,现太阳岛风景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物业保障部(以下简称甲方)与驻景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就代运生活垃圾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同意委托甲方为其代运生活垃圾。甲方依据哈价非发[1988]22 号《关于实行垃圾粪便有偿清运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文件条款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乙方收取代运费。

二、乙方每日按规定时间将生活垃圾袋装后在保证不泄露、不破损、不开口的情况下放置在转运间或指定地点,待甲方运出。

三、乙方不准将基建垃圾和其他无关的废弃物堆放在垃圾转运间或其周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清运,因此给正常生活垃圾清运带来不便及对景区的整个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每日或每隔一日(最迟不超过两天)将乙方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运出。如因甲方原因未及时清运,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根据以往乙方所产生的垃圾量进行综合认定,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交付甲方全年垃圾代运费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_付,不准拖欠。乙方如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生活

垃圾代运费,甲方有权拒绝代运,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代运生活垃圾时,须做到按期消杀,保持周边清洁,不滞留。按着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如有滞留垃圾(袋),乙方可按当日的代运费标准全额扣除(须双方现场人员认定记录签字)。

七、甲、乙双方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 1 年。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二○一○年月日

第四篇:垃圾清运协议书(上传)

垃圾清运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单位非餐厨垃圾清运管理,在甲方与北京市 ** 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 ** 清洁车辆场(以下简称 ** 环卫 ** 清)达成垃圾清运合作前提下,就乙方通过甲方委托 ** 环卫 ** 清进行垃圾清运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委托内容:乙方通过甲方委托 ** 环卫 ** 清负责垃圾清运工作。

委托期限:自 201 年月日起至 201 年月日止。

备注:

本协议委托期限不超过甲方与 ** 环卫 ** 清垃圾清运合同期限。

第二条协议金额和付款方式

201x 年度 ** 环卫 ** 清的垃圾清运费用标准为元/桶/月,乙方在协议期内应根据垃圾桶用量支付甲方垫付的垃圾清运费用,协议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应以支票或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付清当年度清运费。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清运费后,应向乙方出具正规发票。

备注:

乙方自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垃圾清运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垃圾桶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清运场所,并按

照标准码放,确保垃圾堆放场地道路畅通,以便 ** 环卫 ** 清的清洁车辆顺利通行及工作人员正常作业。

乙方应将垃圾收集到容器内,保持容器的干净、整洁,并负责垃圾容器的设置、更换和维修,为清运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乙方不准在垃圾站焚烧垃圾,不准往垃圾站倒渣土、非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乙方设垃圾桶时必选先打好站底,垃圾不许地面存放。

乙方保证不将建筑垃圾和有危害垃圾导入桶内。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全额支付垃圾清运费。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购置标准型号垃圾桶,乙方可在甲方设置垃

圾场内放置个垃圾桶,乙方垃圾不得超量堆放。如乙方垃圾量变化需要增设垃圾桶,需在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再与** 环卫 ** 清协商变更。如乙方急需增加用量,须提前书面与甲方协商。

第四条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落实垃圾清运合作单位,并落实合作标准。

厨余垃圾清运合同 第7篇

1、甲方对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有管理和处罚权利;

2、甲方应加强对小区搬运人员的控制,尽力制止外来人员进入小区从事搬运工作,但业主自行雇佣的搬运工除外;

3、甲方同意乙方可利用电梯搬运材料,但乙方应将搬运的沙石水泥等材料袋装化,避免污染电梯;

4、甲方有权利及义务巡查乙方清运装修垃圾情况,如乙方清运装修垃圾不及时,造成装修垃圾池垃圾过半,甲方可根据现场照片每次处罚元人民币。如乙方不遵守甲方规定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留全部保证金。

厨余垃圾清运合同 第8篇

1、费用(乙方支付)

(1)乙方向甲方支付场地物业管理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

(2)进场保证金(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

2、支付方式支付方式为,本合同正式签订后30日内,乙方即向甲方(支票或现金)支付场地保证金_______元整,待乙方正式进入小区搬运前5日内乙方再向甲方(支票或现金)支付物业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元整。甲方开具等额有效服务费发票及保证金收据给乙方。待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表示不续签,乙方在合同期中止后,将场地恢复原状并清理干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方将场地保证金退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扣留场地保证金,用于清理场地费用。

厨余垃圾清运合同 第9篇

1、乙方在甲方所管理的小区里进行搬运及垃圾清运时,不得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对外做出有损甲方公司形象或经济利益的事情,如出现以上情况,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统一组织搬运队伍,在小区的规定区域进行搬运工作,并承担因搬运过程中对公共设施设备损坏及业主财产损失造成的赔偿责任。

3、乙方进入小区的搬运工,必须统一服装,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服装式样由甲方定,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必须按要求使用和保护好电梯设施,如有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另将给予50———100元/次的罚款。

5、如乙方在活动过程中与客户发生任何争执或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调解或连带责任,且乙方不得在甲方管理范围内谩骂、或以其他非理性方式解决争端。

6、乙方人员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临时场所休息,在没有搬运工作的情况下,工人不得在小区组团内逗留、闲逛,如乙方未按约定执行,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小区。

7、乙方需派一名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管理协调工作。

8、乙方人员在搬运过程中不得沿途倾洒垃圾,如不慎有污染应立即清理干净。

9、乙方应合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得私自抬高服务价格。

10、乙方搬运员工,应爱护小区设施设备,不得破坏小区绿化带,讲卫生,讲文明礼貌,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在物业区域内囤积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所出售的沙、砖等建筑材料应妥善保存,不得乱堆乱放。如发生影响小区环境卫生的事件,经管理人员告知后仍不及时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甲方将扣除乙方相应的保证金,如损坏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

厨余垃圾清运合同 第10篇

清理,主要靠人工捞取。同时,缺乏全国范围内地沟油收集系统和回收机制,许多小餐馆仍然将大量废弃食用油脂直接排入下水道,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酒店餐饮垃圾不同于生活垃圾,需要存放空间,时间过长,尤其夏季,污染环境,影响酒店的客源。酒店餐饮垃圾集中在中午和晚上,尤其是晚上,基本没有环卫工人处理餐饮垃圾,不能及时回收,餐饮垃圾的大量储存,影响酒店餐饮的正常营业。( 三) 政府部门重视不足1.政府相关部门重视不足,监管乏力。目前非法收运处理餐厨垃圾已经成为一个牵涉到诸多利益群体的灰色产业。如何回收餐厨垃圾,包括餐厨垃圾涉及到的地沟油、泔水猪等,涉及卫生监督、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环保、公安等多个部门,而现实是谁都有责变成了谁都无责,分工变成了分家。导致这一灰色产业危害到百姓生活安全与健康。2.法律存在缺陷。据有关部门下发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虽然明确了从事加工废弃油脂活动的单位不得将废弃油脂加工以后再作为食用油脂使用或者销售,但对违反者怎么处罚、处罚到什么程度等,均未做具体规定,从而缺少可操作性。监管部门不到位,违法成本过低,必然使得一些不法之徒在利益刺激下不惜以身试法。2011年双汇的瘦肉精事件使人们关心食品添加剂对猪肉的影响,那么餐厨垃圾喂养泔水猪的隐性危害如何规范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3.监管标准不完善。目前,餐厨垃圾涉及到灰色产业链中的地沟油,从事地沟油加工回收的绝大多数都是小作坊、小企业,他们的生产方式原始落后,这种极不规范的生产方式无论是从成本还是技术上来讲,在目前条件下都很难达到规定的标准。如何快速识别、检测是否含有地沟油,规范食用油市场,成为刻不容缓的大问题,应尽快制定出台地沟油检测标准体系。4.民众不够重视。目前对餐厨垃圾的危害尚无足够认识,好多人对于便宜的油脂、猪肉,并没有过多的注意,包括有些人对于身边从事泔水猪的养殖场、地沟油的的小作坊,完全视而不见。新闻媒体的报道由于受时间限制,宣传力度、范围有限,好多人对于地沟油、泔水猪的了解并不多。三、餐厨垃圾回收管理( 一) 经验借鉴1.国外经验。上世纪60年代,日本也曾出现地沟油事件,但很快就彻底绝迹。其中,严格的立法和执法固然是原因,但政府主导下的回收利用才是关键。据旅日学者萨苏介绍,日本的地沟油现在都由专业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并以较高价格卖给了日本政府,其购买价格高于不法厂商可以接受的价格,使其因为无利可图而自然选择放弃。而日本政府则将地沟油提炼后用作了垃圾车的燃料一垃圾车所需油料,如果按照平价购买,大大高于地沟油的价格( 这笔为使用回收地沟油而完全被节省下来,使整个行政支出得到降低) ,更让人叫绝的是,这种垃圾车用油掺入蓖麻油类制品,一旦下肚就会引起腹泻,完全无法食用:如此,日本政府和回收公司做到双赢,环境得护,老百姓也不会吃到地沟油了。2.国内经验。在餐厨废弃物的管理上,北京等城市起步较早,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形成了“ 宁波模式” 、型经验。宁波市政府非常重视餐厨垃圾处置工作,由市政府亲自牵头,协调各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后出台了《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的通告》,明确责任主体和相关部门职责,大力宣传、严格监管、政策扶持,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法制管理、集中收运、专业处置、社会参与以及市场化运作的专业模式。目前全市已有80%的餐饮单位签订了委托收运合同,产生的餐厨垃圾由4家专业企业集中收运,日收集量达200吨,其中餐厨垃圾交由宁波开城生态技术有限公司处理,废弃食用油脂交由绿环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处理。( 二) 政府主导餐厨垃圾回收1.经济手段。餐厨垃圾的处理是投资周期比较长的项目,前期投人大、见效慢,但长远来看,收益会比较好。政府应引导、支持企业开发有关项目,并在土地、税收和资金上给予优惠,而不要想着项目能为当地带来多少财政收入。餐厨垃圾原料来源充裕,而且成本较低;地区同业竞争低,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批准一两家回收企业,城市干净、群众健康、社会和谐最有意义。餐厨垃圾回收产业本身公益性强,政府适当补贴,如果政府能以高于养猪户与地沟油商贩的价格收购,这个问题就较容易解决。在不同辖区设置泔水回收点,高价回收剩饭剩菜,如同日本政府‘ 西宁模式” 等典· 201·万方数据

厨余垃圾清运合同 第11篇

月付款金额:______ 元,(大写) ______整,付款方式为 3个月一付,应付款金额:______ 元(三个月)。(大写) ______元整。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回收厨余垃圾时,如发现厨余垃圾桶内有筷子、碗等餐具时应主动整理出来,并无条件交还甲方。

四、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

五、乙方在外运厨余垃圾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乙方人员和设备安全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人员、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日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七、其他约定

第九条 应规范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不得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贮、运输,并逐步做到区域全覆盖。

第十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

第十一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结合小区、道路特点,定时定点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及时运送至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实行生活垃圾转运的,转运站应当符合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根据生活垃圾不同种类进行分类转运。

第十二条 城市环卫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及更新。

第十三条 应当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禁止混合收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禁止将已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混合处置。

(一)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集和清运按分类清运要求,配置分类收集和清运车辆,运送至垃圾转运站或直接收运至垃圾处置场所处置。厨余垃圾必须每天定时进行收集,直接运输至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他垃圾必须每天进行收集,按现行模式统一运输至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二)可回收物。

单位和住户内可回收物由单位和市民主动交售。管理部门或物业公司各自负责其责任区域内广场、街道、公园等公共场所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的可回收物收集。住宅小区、学校和单位的可回收物,由管理单位自行集中或回收公司定期上门进行兜底回收。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置。

(三)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的收集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收集后转运至具备资质的存储中心或有害垃圾处理厂。

(四)特殊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由所在辖区主管部门进行收运,运送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装修垃圾作为建筑垃圾的一个分类,应当按照可回收和有毒有害2种进行分类,其中装修垃圾中废弃的混凝土、砂浆、石材、砖瓦、陶瓷等,投放至建筑垃圾投放点;装修中废弃的金属、木材、塑料和玻璃等,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装修中废弃的涂料和油漆等有毒有害垃圾应当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五)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不属于生活垃圾范畴,不得与日常生活垃圾混装混运,必须由有资质的公司单独收运处置。

第十四条 负责收集、运输、分拣的环卫人员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收集、运输的责任区域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该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要求其按规定进行分类。

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不按照规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负责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及时告知该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要求其进行分拣;上述责任人不分拣的,负责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收集、运输。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配置收集设备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

(二)按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至规定场所,不得混装混运、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不得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

(三)使用具备分类收贮生活垃圾功能的作业车辆,或者按照分类后不同的生活垃圾类别,分别配置相应的作业车辆。

(四)作业车辆应标示明显的分类标识,并保持功能完好、外观整洁。

(五)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后,将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复位,清扫作业场地。

(六)将分类垃圾分别运送至相应的处置场所。

(七)建立管理台帐,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垃圾清运车辆配置及管理

按照分类后不同垃圾类别和日清运频次,分别配置相应的作业车辆。

(一)作业车辆应当具备分类收贮生活垃圾的功能,配置有效的防臭、防尘、防滴漏设施。

(二)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应按照分类运输要求和涂装标准,喷涂相应的分类标识、颜色、编号等。厨余垃圾收运车辆车身主体颜色应为绿色。

(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建筑垃圾等专线清运车辆应按照分类运输要求,喷涂相应的标识。

(四)应统一安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车载称重设施,并接入监管平台,保证正常使用。

(五)应合理确定垃圾运输的时间、频次、作业点和线路,厨余、其他垃圾每天每类至少清运2次,清运过程中不得有垃圾抛撒滴漏、吊挂,污水、油污滴漏等现象。

(六)应在指定地点排空垃圾运输车辆污水收集箱污水。

(七)清运作业时应按要求做好垃圾称重计量工作。

第十七条 从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应当遵守下列规则:

(一)经过转运站转运的,应当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二)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应急预案,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三)按照要求设置车载在线监测系统,并将信息传输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八条 生活垃圾的处置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置处置设施以及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二)建立处置台帐,记录每日生活垃圾的运输单位、种类、数量,并按照规定报送数据、报表等。

(三)按照规定处理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定期进行水、气、噪声、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防止周边环境污染。

(四)制定应急预案,应对设施故障、事故等突发事件。

(五)按照要求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并将数据传送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

第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二)厨余垃圾滤出水分后破袋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同时将垃圾袋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不得混入木竹类、废餐具等不利于后期处理的杂质;

(三)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或者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上门收集搬运。居民、单位房屋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第七条住宅小区逐步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社区和物业要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告。

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小区采用垃圾分类实名制、智能回收平台等方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厨余垃圾清运合同 第12篇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清运干净,在清运过程中如果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破坏,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入进出物业小区的车辆进行检查及处理,同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临时卫生检查,做到随叫随到。

3、乙方需保持清运车辆所经过的路面干净,不能造成二次污染。

4、乙方必须将___小区内的生活垃圾清运到垃圾场定点倾倒,不得倾倒在其他任何地点,否则,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有关部门的处罚。

5、如由于垃圾清运问题导致地方政府干预的,乙方须协助甲方解决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在清运生活垃圾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乙方及其雇佣人员伤害或其他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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