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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房屋租赁合同主体变更协议甲方(出租方):地址:乙方(原承租方):身份证号:丙方(新承租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厦门市的店面签订了编号为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主体变更申请应该多方签订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是合同的转让。
1、由于合同主体发生了变更,变更后的合同实际上是甲公司与变更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因此甲公司与项目公司就重新签订的合同各自申报缴纳印花税。
2、法律主观:合同主体依法变更的,合同依然有效。只要缔约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变更了主体,合同依然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3、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主体变更,有三种解决方式,第一种是和员工进行协商,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第二种是与员工终止原来的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第三种是协商转让,约定由第三方企业继承原来的劳动合同。
首先,你想要证明什么事情?既然都有续签了,说明原合同已经结束了。续签的是一份新合同,有什么内容,必须要确定B公司和A公司之间的承续关系?把相关条款再列明一遍不就好了?其次,如果确实有需要明确承继关系的。
B公司重新跟甲方签订买卖合同,同时声明原合同失效;或者A、B和甲方签订一个协议,由B承继原合同规定由A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应该是双方签一个补充协议,写明一致同意变更乙方为新公司。因新公司属于原合同乙方分公司,所有责任仍然由原乙方即总公司承担,合同主体没办法单方变更,只通知对方没用,要对方同意才可以。
应该是双方签一个补充协议写明一致同意变更乙方为新公司。
合同主体变更条款本协议各方同意丙方取代乙方成为“既有合同”的一方。乙丙双方保证丙方具有履行本协议所需相关资质和条件,如因其不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丙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租房合同续签怎么写租房合同的时间到期以后,如果想要继续租赁房屋,可以和房东商量,然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来续签租赁协议,这个时候也要详细查看合同中涉及的具体事项并且要进行确认和协商。
融资租赁的变更才是本篇文章的重点!
一共分为两种大情形
情形一: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出租人应当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这几乎就是将承租人的租赁变更复制粘贴了一遍。
用一句话总结就是:加量又加价,量价还相当。
情形二: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这种情形,又可以继续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①:变更为经营租赁
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
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令人费解的知识又增加了!
上面这一长串到底在说啥?
我们一点一点来看:
啥叫“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
意思是说,我们需要先假设租赁变更这件事并不存在,这项租赁业务在一开始就是以变更后的形态展现在我们面前的。
比如说:
蔡老板向吃货公司租了一台大型豆浆机,租赁期为5年,假设豆浆机的剩余使用寿命是6年,该租赁构成融资租赁。
在第2年年初,两方都同意对原租赁合同进行修改,将租赁期限缩短至第3年年末。
此时,租赁类型的判断,并不是根据变更后的剩余期限进行判断的,而是回溯至租赁开始日那个时点进行判断。
这就叫: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
啥是租赁投资净额?
你还记得融资租赁是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吗?
脑子一片空白的小伙伴,请戳下方链接复习:
概括起来就是将融资租赁看成是卖资产与放贷款两项业务,分录大致长这样
而经营租赁呢?
在收到租金的时候确认收入,其他的啥也不用做。
那,现在发生了什么?
原本的融资租赁,变更为了经营租赁了。
所以,我们需要把融资租赁遗留下来的“东西”给抹掉。
在租赁变更时点,出租人做如下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等于租赁变更时点应收租赁付款额的账面余额。
②:变更后仍然是融资租赁
今天我们不提那些令人头大的东西。
我们先来一起思考一个问题:
在什么情况下,融资租赁变更后还是融资租赁?
大致有两种情况
①、租赁期延长或缩短了一丢丢;
②、租赁期不变,每期租金增加或减少。
注意:此处租赁类型的判断原则,与上文一致。需要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
简单说说情况①:
融资租赁的租赁期一般都相当的长,且最后租赁标的有很大的可能直接归承租人所有,延长租赁期的意义并不大;
而租赁期缩短,一不小心就缩短成了经营租赁,缩短一点点好像也没啥意思。
所以,租赁准则真正想要与我们讨论的是【租赁期不变,每期租金增加或减少】这一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应当重新计算应收融资租赁款的账面余额,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重新计算应收融资租赁款账面余额时,使用原折现率。
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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