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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情况说明材料范文(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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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情况说明材料范文(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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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情况说明材料范文 第1篇

答辩人:王燕,女,汉族,1977年7月7日出生,

住: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新楼中港19号

答辩人就上诉人白翠海刑事上诉的事实部分,答辩如下:

一、上诉人白翠海在上诉中所陈述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符,理由如下:

1、答辩人被白翠海踹门入室惨遭暴打,答辩人就没有关灯,答辩人早就关好门在为几位要走的阿姨们算工资,事实三家派出所的警察清楚,当时还是警察帮答辩人把桌子上的账本收拾好的,答辩人和三家派出所的警察一起去三家派出所的。

2、20**年4月25日17:08白翠海把库房门锁撬坏,答辩人当时用手机留证据了。

3、20**年4月25日18:30分多工人们都下班后,在院子里忙着 自己洗漱,几位要走的阿姨让答辩人给算工资,突然听到可怕的怪异声,马上走出办公室看到白翠海手持着抢又朝答辩人住的方向连发几抢。

4、20**年4月25日连发几件不详事,晚上19:00 多洗漱完后,关好门整理账及给几位走的阿姨做工资表时,白翠海在我门口谩骂,口出狂言很不文明,答辩人就用手机录音了,A、第一段20:55时长7:08 秒,。

B 、第二段21:01时长4:52秒。

第三段22:55时长4:27秒。

就在九点多时答辩人男朋友曹彦杰【金芦荟公司分公司旧州农场场长】打电话问候答辩人时,也听到白翠海的谩骂声,就问我咋回事,答辩人简单地给曹彦杰说了一下事情的经过,让曹彦杰马上反映给金芦荟总公司的徐副总,曹彦杰还嘱咐答辩人要是意外发生马上报警他马上给徐副总打电话,挂了电话后,答辩人继续录音,答辩人男朋友马上给答辩人打电话过来,说:“徐副总让我明天回海口,不要理白翠海,等袁源出国回来了,在解决。”

我们倆还在通电话着,白翠海就踹门入室暴打答辩人,手机摔在床上了,答辩人男朋友听的一清二楚,就在工人陈必洪把白翠海从答辩人房子拉出去时,答辩人报警了,白翠海再次冲进来暴打答辩人时手机摔在地上了,白翠海三番五次地冲进来暴打答辩人时,工人陈志华也来往外拉白翠海,就听见陈志华说自己流血了,陈志华和陈必洪走出答辩人房子后,答辩人也紧跟着跑出房间。

只听见答辩人房子里的办公柜被白翠海砸的刺耳声,答辩人跑到外时陈必洪说他没有驾驶证不敢开车送陈志华去医院,答辩人说我有,刚走到车门口,白翠海就猛拽答辩人在地继续暴打,是陈必洪和王业武两位工人送走陈志华去医院的,在院子里白翠海暴打时工人儋州等九位阿姨救答辩人到她们的房子里时,白翠海还继续踹门发狂地要进来打答辩人。

5、三家派出所的执法人员欧明华所长、卢普松、赵文颜等警察到事发地时,答辩人才从阿姨们的房子里走出到答辩人的办公房时,看见放钱的办公柜被白翠海砸在地还有血渍在上面,当时三家派出所的也拍照片了。

三家派出所的警察赵文颜当时问答辩人事情的经过时我头痛和胸前非常疼得要死,头上当时赵警察摸时就有好大一个胞块,在三家派出所警察帮助下答辩人打开办公柜把所有账及钱拿着去派出所等总公司的领导及男朋友来。

6、当时工人有23人,管理人员有两人【就是我和白翠海】20**年4月25日农场一共合计有25人。

7、八点多钟白翠海在我门口谩骂,口出狂言很不文明答辩人就用手机录音了,我男朋友打电话问候我时也听到了,当时也马上给金芦荟总公司领导徐副总反映白翠海的恶霸行为了,答辩人男朋友在打电话过来时,告诉答辩人,徐副总说 不要理 白翠海,袁源已知等出国回来后在解决,明天先回海口,要是有意外就报警,话还没有说完白翠海就踹门入室暴打答辩人,答辩人男朋友听的清清楚楚,工人陈必洪进答辩人房子来把白翠海拉出去,答辩人马上报警,报警后白翠海再次冲进来暴打答辩人把答辩人手机给摔在地上,【就有了移动公司的关机后的信息,开机就显示的详情。】

就在白翠海反复进来暴打答辩人时工人陈志华也来我房子拉白翠海,就听到陈志华说答辩人流血了,随后陈必洪和陈志华两人走出答辩人房子时,答辩人也紧跟着跑到外边,就听到答辩人房子里办公柜被白翠海砸的声音,当时陈必洪说他没驾驶证不敢开车送陈志华去医院,答辩人说我有,刚走到皮卡车附近,白翠海从答辩人背后猛地把我摔倒在地继续暴打,是九位工人阿姨们把答辩人保护在他们房子,避免了白翠海的暴打。【陈志华是工人陈必洪和王业武开皮卡车送到东方人民医院的三家派出所最清楚了】

8、三家派出所到农场时,答辩人就和他们一起到答辩人的房子里,看见放钱的办公柜被白翠海砸在地还有血渍在上面,当时三家派出所的也拍照片了,三家派出所的警察赵文颜和卢普松当时问答辩人事情的经过时答辩人头痛和胸前非常疼得要死,是赵文颜警察把我的手机捡起组好。

我当时就让警察们听我录下白翠海的野蛮行为录音了,我头疼痛难忍就想吐,当时赵文颜警察摸时就有好大一个胞块,三家派出所的欧所长也摸我头上的胞块,在三家派出所警察帮助下答辩人打开办公柜把所有账及钱拿着去派出所等总公司的领导及男朋友来。

9、剪刀及刀都是白翠海在瞎说,剪刀是答辩人办公用的',答辩人就没有伤过人,是白翠海伤人及自残。

10、金芦荟总公司袁源让答辩人不要经公安局,公司内部解决,让答辩人带伤去东方农场两次给工人发工资,都有金芦荟总公司的领导一起陪去的,20**年5月8日从农场到海口后就去一八七医院检查伤情,一八七医院建议住院治疗,金芦荟公司一直不让住院,第二次去东方发完工资回海口后就住院了。

【20**年5月17日多亏一位广州军医大的医生杨素芹的一路照顾,当时杨医生还给我留了联系方式及吃金芦荟公司的产品详细,带伤去农场发工资取钱时的回单凭证可以作证,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部门调查两个取钱凭证】

11、白翠海说公司的范总带答辩人去医院检查子虚乌有,20**年4月25日惨遭暴力后,答辩人跟三家派出所到派出所等金芦荟总公司的领导徐副总、杨勤兵及答辩人男朋友曹彦杰来接答辩人,当时三家派出所说现在没有调查清楚案件之前答辩人和白翠海及陈志华都是嫌疑犯,就让答辩人男朋友担保我回海口检查伤情,20**年4月26日是徐副总让答辩人男朋友陪答辩人去一八七医院检查伤情。

当时医生就要求住院,金芦荟公司不让答辩人住院,让答辩人先药物治疗,导致答辩人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

【请法院部门去调查20**年4月26日海口一八七医院门诊部的监控,就清楚了,4月29日、5月10日、5月11日、5月17日、6月28日、7月8日、7月31日及金芦荟公司无缘无故地开辞退我的书停止缴费治疗,花光了自己的积蓄,没有办法在交钱治疗。

如何写情况说明材料范文 第2篇

浅谈刑事案件中的“情况说明”

摘 要:“情况说明”这一证据材料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并作为定案证据被广泛运用。然而其特殊的表现形式又未见于法定的八类证据之中。不是所有的“情况说明”都具有证据的属性。通过对“情况说明”证据属性的梳理,我们发现“情况说明”除了不能担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这三类证据之外,可以成为其他四类证据。

关键词:情况说明;证据属性;规范

中图分类号:DF73

文献标识码:A DOI:

“情况说明”这一证据材料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并作为定案证据被广泛运用。然而其特殊的表现形式又未见于法定的八类证据之中。“情况说明”是否是一类证据,如果是证据又应当属于何种证据,如何规范运用等等成为我们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情况说明”的现状

在现今司法实践中,“情况说明”被作为一类证据材料广泛的运用于各种刑事案件当中。笔者从以来我院受理的批捕、公诉案件中抽取200份审查报告,发现共有400余份情况说明,这里还不包括与本案定罪量刑无关的情况说明材料。从抽取的案件中看,有些案件的情况说明多达六份。虽然“情况说明”在司法实践中使用非常频繁,但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证据体系中却难觅其踪。从1月1日实行的《刑事诉讼法》到相关的司法解释,均未对“情况说明”的概念和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只是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执行〈_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53条、7月1日实施的“两高三部”颁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证据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3)中有所提及。如《解释》第53条规定:“……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两个证据规定》中规定:“公诉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说明材料,未经有关讯问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的,不能作为证明取证合法性的证据”、“对破案经过有疑问,或者对确定被告人有重大嫌疑的根据有疑问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补充说明”、“应当入卷的供述和辩解没有入卷的,是否出具了相关说明”等。《诉讼规则》中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物证、书证及其他证据材料,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相应的说明材料,写明获取证据的时间、地点、数量、特征以及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机关、种类等,并签名和盖章。”上述若干的文字表述,也只是规定了在某些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出具说明材料以及说明材料制作的基本规范,而没有明确规定“情况说明”出具的主体、范围以及证据属性。

正是由于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情况说明”在司法实践中呈现出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如,由侦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未刑讯逼供、查找未果、案件来源、捉获经过、不能鉴定比对指认辨认原因、案件管辖、自首立功等内容的情况说明;由相关单位出具的关于通话记录、证明主体身份、证明职务职责、财物损失等内容的情况说明,等等。笔者认为,现有的“情况说明”呈现出以下五个特征:

第一,出具的主体主要为两类,一类是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其涉及内容一般为关于犯罪嫌疑人的抓获经过、其他涉案人员的处理情况、有关证据存在形式瑕疵的原因、案件管辖、自首立功等内容;另一类为其他相关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该类制作主体大多为被害单位、嫌疑人所在单位,其内容一般为涉案物品的使用、价值相关情况说明、规章制度的说明以及嫌疑人的品格说明等。

第二,没有统一的名称。从调取的四百余份“情况说明”看,除大量使用“关于……的情况说明”外,还有“说明”、“工作情况”、“关于……的说明”等名称。

第三,形式上,“情况说明”基本上为书面形式。由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一般为相关侦查人员签名,并由侦查机关盖章。侦查人员签名的,常见的是一名侦查人员签名,但也有由两名侦查人员签名。由相关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一般为加盖单位的印章,而无出具人签名。

第四,内容上,可分为实体性情况说明、程序性情况说明。实体性情况说明是指涉及案件实体方面的说明材料,如关于自首、立功的“情况说明”;程序性情况说明是指涉及案件侦查程序方面的说明材料,如案件管辖、有关证据存在形式瑕疵的原因、针对技侦手段所获的物证书证的来源等所作的情况说明。

第五,效力上,在审判实践中,如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不出相反证据或合理的质疑,“情况说明”一般用来作为证据使用。

二、“情况说明”的证据属性

“情况说明”在现行的司法实践中运用频繁,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查起诉环节甚至在庭审过程中,许多侦查人员和公诉人将“情况说明”当然地认为是定罪量刑的一类证据,甚至法院的许多判决书中还把“情况说明”作为证据直接加以运用。然而《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证据只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八种,并无关于“情况说明”属于哪种证据种类的规定。由此,“情况说明”在法律上是否是证据,如果是证据,那么应当归属何种证据便成为理论界与司法界争议的一大问题。

(一)“情况说明”证据属性之争

情况说明是否是证据,以及属于哪种证据,理论界有以下四种观点:

第一种,绝对否定说。该种观点认为,“情况说明”仅仅是一种证据材料,而不是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 从形式上看不具有证据的合法性,从内容上看不具有客观性,因而其不具有证据效力

[1]。

第二种,绝对肯定说。该种观点认为,“情况说明”应当归属于证人证言种类,并认为其是证人以自己的感官感知案情为前提来提供证言的,是对犯罪嫌疑人主动或者被动交付侦查机关审查的感知描述,它表现为书面材料是证人对所经历、感知的犯罪嫌疑人情况的文字反映,而不是固有的内容,符合证人证言的特征[2]。 第三种,相对否定说。这种观点认为,大多数情况说明仅仅是证据材料而不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能成为刑事证据的情况说明大多数应归入证人证言,少数可归入视听资料[3]。

第四种,相对肯定说。这种观点认为,从内容上看大多数“情况说明”均应属于证据,但因为形式上或多或少存在瑕疵,该“情况说明”属于瑕疵证据。从种类上,与案件具有关联性的“情况说明”,根据内容和形式综合考虑应当保留的可以分别归入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意见、书证或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等法定证据形式中[4]。

(二)“情况说明”的证据属性分析

1.一个前提:证据本身属性的理清

在探讨情况说明的证据属性之前,笔者认为必须首先理清一个前提问题:证据所证明的内容,是仅指实体法范畴,还是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范畴。笔者认为证据所证明的内容不仅限于实体法范畴而且兼具程序法。理由在于:第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何为案件事实?不仅包括案件是由谁在何时以何种方式所为,造成了何种危害后果的实体性事实,而且包括嫌疑人是否被刑讯逼供、适用强制措施情况以及是否有违反诉讼程序的程序性事实。既然案件真实情况系实体和程序为一身的,那么证明该事实的证据也应当兼具两者。第二,我国的刑事案件证明标准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中的“证据确实”从字面理解就是证据必须确定、真实,即是要求定案证据必须符合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那么怎样才能做到“确定、真实”呢?由于证据的收集是人所为的,那就可能会出现真实的证据和虚假的证据。如何在混杂的证据中甄别出符合“确定、真实”的证据呢?在实践过程中,在审查证据时,一般会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形式上的合法性审查以及与其他证据做印证式审查的方式以筛选出我们内心确信的可以采信的证据。然而不是所有的证据的外化形式均符合的法律规定,那么对于瑕疵证据的采信,就可能需要收集其他证据以证实该瑕疵证据的收集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这类证据便是证明程序性事实的证据。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所证明的内容既包括实体法事实,也包括程序法事实。那么作为证明涉及案件侦查程序方面的程序性“情况说明”就有了证据的属性。

2.“情况说明”的证据属性定位

对于上述四种观点,笔者倾向于部分认同第四种,即认为与证明案件事实及诉讼程序具有关联性的“情况说明”应当属于证据范畴,根据内容和形式综合考虑和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分别归入到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法定证据形式中。但笔者认为“情况说明”不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勘验检查笔录、辨认笔录、侦查实验、视听资料。

(1)“情况说明”不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有种观点认为,“关于自首、立功等的‘情况说明’,应当以笔录形式真实完整记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白和供述,其表现由公诉部门的检察官或者法官根据相关情况认定,因此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笔者不赞同该观点。如果是以笔录形式真实、完整地记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白和供述,那这个“自白和供述”就直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而不是关于自首、立功等的“情况说明”;如果是侦查人员根据相关情况认定、出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但不是真实、完整记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白和供述的笔录,这个“情况说明”就只能是书证而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2)“情况说明”不可能成为勘验、检查笔录。有观点认为,“对于查找未果的‘情况说明’,无论是赃物还是凶器等等的查找,均属于案件的第二现场、第三现场,是对现场的勘查检验,故应当将其归为勘验检查笔录”。这是值得商榷的。其实对于查找未果的“情况说明”并不是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的状况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记录,它只是一个关于查找未果的“说明”,不属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更不是勘查检验笔录。

(3)“情况说明”不可能成为辨认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由于《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辨认笔录和侦查实验笔录的收集程序以及格式有着严格的规定,故单纯的一份情况说明无论从形式上和实质上都无法成为辨认笔录或者侦查实验笔录。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有侦查机关出具的“针对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所作的辨认笔录可能存在由于时间久远而辨认错误的情况说明”,这类情况说明从形式上看,无法成为辨认笔录,同时也无法成为辨认笔录的附属材料;从实质上看,由于该系侦查人员的主观判断而非辨认人的主观意思表示,而丧失了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4)“情况说明”不可能成为视听资料。有种观点认为,对于未刑讯逼供的“情况说明”,如果通过审讯时的同步录音录像予以证明未刑讯逼供的,应当归为视听资料[6]。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合理的。“审讯时的同步录音录像”当然的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而非“情况说明”。理由在于:第一,“审讯时的同步录音录像”的本质即是记录被审讯人的供述和辩解,其与纸质的记录只是在记载媒介上不同而本质是相同的;第二,审讯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证明目的不止是为了规范侦查人员的讯问方式,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获取的证据发生,让被讯问人翻供的理由变得不堪一击,更是为了客观反映被讯问人供述的内容;第三,一份证据既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又为视听资料是不符合证据分类原则的。

如何写情况说明材料范文 第3篇

申请司法鉴定属于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内容,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和代理人等都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鉴定或重新鉴定的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鉴定必须是在案件已经进入侦查或诉讼程序,并在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提出鉴定申请的理由合理,要求鉴定的事项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能如实提供鉴定用文书资料和检材。鉴定决定权是指鉴定权的支配力量对是否进行鉴定活动行使决定的权利。鉴定决定权只能由特定的机关享有。我国现行法律对诉讼过程中决定鉴定的主体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刑事案件中,由于诉讼程序不同在诉讼阶段案件管辖权归不同的机关,其鉴定决定权也就在不同阶段归属不同的机关享有。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在诉讼侦查阶段鉴定决定权归公安机关,在审理阶段鉴定决定权归人民法院;由人民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决定权,在不同诉讼阶段分别由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

关行使。

在侦查阶段,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这一条明确规定了侦查机关在侦查阶段有司法鉴定决定权与委托权。条文中“指派”与“聘请”鉴定即包含了决定鉴定(含自己鉴定)与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鉴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鉴定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99条、第200条中具体规定:人民检-察-院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进行鉴定。鉴定由检察长批准,由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聘请其他有资格的.人员进行,但是应当征得鉴定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此中明确规定了人民检察机关的司法鉴定决定权与委托权以及鉴定实施权。公安机关亦是如此。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33条、第235条、第236条中规定: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进行鉴定。刑事技术鉴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专职人员负责进行。需要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应当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聘请书》。同样具体规定了鉴定决定权与委托权以及鉴定实施权的行使主体和具体运作过程。

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进行鉴定的,由检察机关决定与委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鉴定机构,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有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由人民法院法定与委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这意味着人民法院有鉴定决定权与委托权以及鉴定实施权。

刑事自诉案件的鉴定决定权与委托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由人民法院行使。

刑事抗诉案件有需要鉴定的,由提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或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决定与委托。

如何写情况说明材料范文 第4篇

委托人________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聘请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涉嫌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律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委托人:___________受委托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侦查机关一份)。

文书的制作要点:

1、委托人姓名,被委托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姓名,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具体承办律师的姓名。

2、案件的性质、名称。

3、授权委托的具休内容。

4、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5、最后,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如何写情况说明材料范文 第5篇

关于企业营业执照年检的说明

某某公司:

目前我们双方要签订合同,贵公司要求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我公司表示理解。由于我公司营业执照正在工商年检之中,估计一个月之内可以解决。

特此说明。

敬礼!

公司(盖章)

20xx年5月5日

如何写情况说明材料范文 第6篇

工作迟到情况说明

尊敬的老师:

您好!

本人今早上班迟到xx原因迟到分钟,深感歉意。按时到校反映了一个学生对学习探索的热情。作为一名学生,未能勤勉,还发生迟到现象,给同学们带来了负面影响,辜负了老师的期望。我下定决心,仔细研读并重视学校规章制度,向优秀的同学看齐。

在今后的上班日中,我会提前时间出门和考虑使用其他便捷交通工具,避免发生类似迟到行为。我已深深的知道了自己的错误,望老师宽容我这次。

20xx年x月x日

如何写情况说明材料范文 第7篇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_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聘请特聘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审辩护律师。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 本案第一审判决 止。

委托人:

年月 日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刑事案件授权委托书12篇】

如何写情况说明材料范文 第8篇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刑事案件如何申诉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包括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二) 人民检察院管辖申诉案件的具体范围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县级人民检察院以外的`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7日内提出的申诉;

3、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

4、不服同级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三)申诉人需提供以下申诉材料:

1、申诉书一式两份,需是申诉人亲笔签名的原件,要注明联络方式。

2、拟提出申诉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3、其他证据材料。

(四)申诉书的格式

许多群众来检察院进行申诉时,没有申诉书。申诉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刑事申诉所必须的材料。刑事申诉书有法定的格式。

如何写情况说明材料范文 第9篇

一份规范、具体、明确的“到案(抓获)经过”应具备以下要素:

2.抓获的时间、地点、执行抓获任务的侦查人员及其他执行抓获任务的人员的姓名。

犯罪时间: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时的年龄,从而认定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地点:确定案件管辖地;

执行抓获任务的侦查人员:证人,证明抓获过程。

3.抓获的具体过程:写明抓获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是否有使用暴力抗拒抓捕,逃跑后又被抓捕等行为,上述情形直接影响采取何种强制措施以及是否构成新的犯罪。

如何写情况说明材料范文 第10篇

委托人 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涉嫌 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的律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侦查机关一份)。

【刑事案件授权委托书(汇编12篇)】

如何写情况说明材料范文 第11篇

尊敬的法官叔叔:

20XX年4月19日我和张··在县城的··广场进行了一次打架,造成两同学受伤住院治疗。20日我被拘留,并向办案民警仔细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后被关押看守所,期间我对此次的打架行为认真反思,同学之间,和平为主,友谊为贵。有矛盾就应该心平气和地去谈,去化解矛盾,并不应该采取打架这样过激的举动。

我当时真的是太糊涂了。由于我父母离异时我只有8岁,我谁母亲,母亲又为了生计一直在广东打工赚钱,我就谁外婆一起生活,从此性格变得孤僻,不爱说话,遇到什么事情不能和其他同学一样可以向父母诉说,因此从小就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现在我正值青春发育阶段,性格更加_,有事只能埋在心底,没有人引导我。

一时想不通就发生了这起打架事件,遇事如果能静下心来和自己的亲人或者老师聊聊,交换意见,就完全可以把这件事化解。可是我并没有,唉,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可卖的。真是悔恨无比哟。五月20日奶奶为我依法办理了《取保候审》,这段时间我在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并得到了办案民警、检察机关和亲人的教导,我还年轻,应该振作精神,加强身体素质锻炼,多学文化和技术,进入社会为国家多做贡献。

法官叔叔:我愿意赔偿受伤同学的部分医疗费,在刑事责任方面跪请法官叔叔给我从轻处理,给我一次机会,今后我一定好好做人,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为社会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悔过人:

如何写情况说明材料范文 第12篇

被告人xXX,男,31岁

本案由XX人民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非法行医罪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听取了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孙XX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描述案件的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证人村民XXX的证言,被告人xXX开具的药方,鉴定人XXX的鉴定报告。

本院认为,被告人xXX无视法纪,在未取得行医资格证和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中毒死亡,其行为触犯了《_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对本案被告人提起公诉,送交法院审判,请依法予以惩处。

XX人民法院

检察员 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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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情况说明材料范文(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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